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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法律問蘋果】宮廟燒金紙害鄰吃灰 里長竟說「這家人難溝通」

讀者黃先生問:
隔壁鄰居開設宮廟,把燃燒的金爐放置在宮廟門口,平日或特定節日的大燃燒,煙灰都會飄進屋子裡,有向宮廟反映,希望他們將金爐放置到特定、不會汙染我們及隔壁鄰居的位置,但宮廟不理會,後來請里長出面協調,里長卻說這家人難溝通,像這種情形是要先通報環保局來處理,還是可以提起民事訴訟呢?



律師劉嘉宏回答:
為了防制空氣污染,維護國民健康、生活環境,我國定有《空氣污染防制法》,由行政院環保署、各縣市政府環保局作為主管機關。

依讀者來信,如果宮廟燃燒金紙的污染物、污染情形已經影響讀者健康或生活品質時,讀者可以撥打環保公害陳情報案專線0800-066666,向當地環保局要求處理該污染情事。或是上網至行政院環保署公害陳情網路受理系統(http://ww3.epa.gov.tw/intro.html)進行網路陳情。

此外,如果該污染情形已經逾越一般人可以忍受的範圍,則讀者可依《民法》關於氣響侵入禁止的規定,訴請宮廟禁止再從事燃燒、污染空氣的行為。其次,如果讀者因此受有具體損害或因此生病,也可以依《民法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相關規定,檢附證據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,請求損害賠償及慰撫金。(劉昌松/採訪整理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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